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践行“双师制”,让职业教育迈上新台阶

来源:廊坊聚蓝网 时间:2022-12-17 作者:廊坊聚蓝网 浏览量:

据《浙江工人日报》报道,近日,浙江宁波一职业学院举行了首批“工匠导师”聘任仪式。5名拿到聘任证书的“工匠导师”,将定期给学生讲课、带学生实训,把“匠心匠艺”传承给学子。据悉,这是当地高校首次提出“工匠导师”概念。

校企合作办学等人才培养模式,有利于发挥出学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,共同培养社会与市场需要的人才,是职业教育办学的显著特征之一。校企加强合作,企业参与协同育人,不仅有助于解决学生技能与市场需求脱轨问题,而且能够缓解企业招聘难、培训周期长等尴尬。

相比传统职业教育的办学理念和方式,现代社会的学徒制,无论是教育部提出的“现代学徒制”开展校企合作育人模式,还是人社部、财政部共同推出的“企业新型学徒制”践行“企校双制、工学一体”模式,其关键都是落实“双主体”。过去,一些学校也与企业共同进行定点培养人才,譬如开设“订单班”“冠名班”等,但这种合作往往以学校培养为主,企业参与较少,学生实际技能并不强。而如今校企共同主导人才培养,更加注重设立规范化的企业课程标准、考核方案,更加注重培养前沿的实操能力和技能传承。

在这方面的实践中,许多地方打破了过去一些简单粗放的合作模式,采取校企双师带徒、工学交替培养、脱产或半脱产等方式培养学徒和人才。例如,一些企业带学生徒弟的师傅不仅文化水平较高,而且大多工作多年、是生产骨干和优秀工作者。学校聘请这些师傅为兼职老师,学生实际上拥有了学生和学徒双重身份,不仅要学习规范化的课程,而且要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岗位实习,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管理。

学徒制是国家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和劳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但如今的学徒制已不是传统的“师带徒”。学校和企业在培养、培训的过程中,都把自己作为责任主体,共同主导人才培养,共同招生招工。有的企业在学生成为“生徒”后,给予其“准员工”待遇,让其参加各种评比、技能比武活动并获得相应奖励。若毕业后愿意留在企业工作,还可以缩短甚至取消实习期,直接按正式工上岗。

“不惰者,众善之师也。”在长期实践中,我们培育形成了爱岗敬业、争创一流、艰苦奋斗、勇于创新、淡泊名利、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,崇尚劳动、热爱劳动、辛勤劳动、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,执着专注、精益求精、一丝不苟、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。2019年,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提出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培养大国工匠、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。各地诸如“工匠导师”、把课堂延伸到工厂、把教师扩展到工匠等鲜活实践,正是实现“工匠导师+高校教师”双师指导、“工匠精神+知识技能”多元育人的有益尝试。

期待更多地方和企业加入到“工匠导师”进校园的行动中,激励、帮助更多青年人走技能成才、技能报国之路,并在探索中不断总结提高,培养更多的工匠型人才。这对于中国制造、对于解决一些“卡脖子”问题、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,都很有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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